国际空运货物到港后的机场存放超期收费标准,因机场所在国家/地区、货物类型(普货/特殊货)、航空公司/货站政策等差异较大,核心规则可总结为以下几点,具体需以当地机场、货代或航空公司的实时通知为准:
免费存放期:先明确“不收费的时间”
货物到港后(通常以“飞机落地并完成卸货、进入机场货站可提取状态”开始计算),机场或航空公司会提供一段免费仓储期,用于收货人办理清关、提货手续,免费期时长因场景不同而差异较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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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货物:多数机场为 1-3天(自然日,含周末/节假日),
- 中国内地主要机场(如上海浦东、北京首都):通常为 24-48小时(部分机场对直达航班货物提供48小时免费期,中转货物可能缩短至24小时);
- 欧美机场(如法兰克福、洛杉矶):常见1-3天,部分航空公司对长期合作客户可能延长至5天;
- 东南亚机场(如新加坡、曼谷):多为2-3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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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货物:免费期通常更短(因需特殊存储设施):
- 冷藏/冷冻货:免费期多为 6-12小时(需持续耗电,超期后存储成本极高);
- 危险品、超大件货物:免费期通常 1天内(需专用存储区域,占用资源成本高);
- 活体动物、易腐品:几乎无免费期,需立即提货,超期可能直接产生高额处理费。
超期收费标准:按“货物类型+重量/体积+超期时长”计费
若超过免费期未提货,机场货站将按 “超期天数×计费单位×费率” 收取仓储费,核心计费逻辑如下:
计费单位:重量或体积,取大优先
多数机场按 “重量(kg)”或“体积(m³)” 计费,两者取大值(类似空运运费的“重量吨/体积吨”规则):
- 重量计费:适用于重货(如金属制品),按 每公斤(kg)/天 收费;
- 体积计费:适用于泡货(如纺织品、塑料制品),按 每立方米(m³)/天 收费(1m³通常折合167kg,即“1体积吨=167kg”)。
费率:分“基础费率”和“递增费率”
超期后并非固定费率,部分机场会设置 “阶梯式递增收费”(超期越久,每天费率越高),
- 前3天(超期1-3天):基础费率(较低),如普通货物每kg/天 0.3-1元人民币(或0.05-0.15美元);
- 3天以上(超期4-7天):费率提高50%-100%(如每kg/天 0.6-2元人民币);
- 超期7天以上:可能按“惩罚性费率”收取(如每kg/天 1-5元人民币),或直接按“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”计费,部分机场甚至有权拍卖货物抵偿费用。
特殊货物:费率显著高于普货
- 冷藏/冷冻货:除基础仓储费外,需额外支付 制冷能耗费,总费用可能达到 普货的5-10倍(每立方米/天 500-2000元人民币,具体取决于温度要求);
- 危险品:因需专用存储区域和安全管理,超期费率通常为普货的 3-5倍,且可能涉及“安全监管费”;
- 超大件/超重货:占用货站空间大,按“占用面积”或“特殊操作费”计费(如每平方米/天 100-500元人民币)。
关键注意事项:避免“隐性成本”
- 免费期计算起点:以“货物进入机场货站可提取状态”为准,而非“飞机落地时间”(若航班延误、卸货慢,可能缩短实际可操作的免费期)。
- 清关延误是否影响免费期:不影响——即使因清关资料不全、海关查验等原因未完成清关,仓储时间仍从“可提取状态”开始计算(清关进度不暂停仓储计时)。
- 货代与机场的费用差异:部分货代可能在机场基础费用上叠加“操作服务费”,提货时需确认费用明细(避免重复收费)。
- 节假日/周末是否计入:多数机场按“自然日”计算(含周末、节假日),例如周五到港,免费期3天,则下周一24点前需提货,否则周二开始计费。
如何避免/减少超期费用?
- 提前沟通免费期:订舱时向货代或航空公司确认“目的港免费仓储期”(部分可付费延长免费期);
- 预清关+快速提货:货物到港前提前提交清关资料(如提单、发票、装箱单),落地后立即安排清关,避免延误;
- 特殊货物优先处理:冷藏货、危险品等需提前联系专用仓库,落地后1-2小时内提货;
- 超期协商减免:若因机场/航空公司原因(如卸货延迟、系统故障)导致超期,可凭证明申请减免费用。
国际空运超期仓储费无统一标准,核心取决于 “免费期时长+货物类型+超期天数”,实际操作中,建议在货物到港前通过货代或目的港机场货站查询 “免费期截止时间”和“实时费率表”,避免因信息滞后产生高额费用。
示例参考(以中国某机场普货为例,仅供理解逻辑,非实际标准):
- 免费期:48小时(2天);
- 超期1-3天:0.5元/kg/天(或80元/m³/天,取大);
- 超期4-7天:1元/kg/天(或150元/m³/天);
- 超期7天以上:2元/kg/天(或300元/m³/天)。
具体以目的港实时通知为准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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