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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B/CIF/CFR贸易术语海运责任划分详解

gjwl6662025-12-04 07:31:029

在国际贸易中,FOB、CIF、CFR是海运场景下最常用的三个贸易术语,均属于装运港交货术语(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),核心区别在于风险划分、费用承担、运输及保险责任的不同,以下从责任划分的关键维度详细解析,并对比三者差异。

术语定义与核心规则

三者均出自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(INCOTERMS® 2020,最新版本),需注意术语后需明确装运港(如FOB上海、CIF鹿特丹),以界定责任边界。

三大术语的核心责任划分详解

FOB(Free On Board,装运港船上交货)

定义: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后,风险转移给买方,买方负责后续的运费、保险及进口手续。

(1)风险划分

  • 转移点:货物装上船时(INCOTERMS 2020明确删除“越过船舷”表述,以“装上船”为界,更清晰界定责任)。
  • 卖方风险: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前的一切风险(如仓储、短途运输、装船过程中的损失)。
  • 买方风险:货物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(包括运输途中、卸货及进口环节的损失)。

(2)费用承担

  • 卖方承担
    • 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前的所有费用(如出厂到码头的运费、仓储费、出口报关费、码头操作费THC等);
    • 出口清关费用(卖方义务)。
  • 买方承担
    • 货物装上船后的所有费用(如海运运费、目的港卸货费、进口报关费、关税、保险费等);
    • 进口清关费用(买方义务)。

(3)运输责任

  • 买方负责:租船订舱、支付运费,指定船舶并通知卖方装船时间/地点;
  • 卖方协助:按买方要求将货物在指定时间交付至装运港船上,并提供提单等运输单据(买方付费)。

(4)保险责任

  • 买方自行投保:卖方无义务投保,货物装上船后风险由买方承担,买方需自行购买货物运输保险(如平安险、一切险)。

CFR(Cost and Freight,成本加运费)

定义: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后,风险转移给买方,但需支付货物至目的港的运费(不含保险费)。

(1)风险划分

  • 与FOB完全一致:货物装上船时风险转移给买方,卖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风险。

(2)费用承担

  • 卖方承担
    • FOB下的全部费用(装船前费用+出口清关);
    • 货物至目的港的海运运费(核心区别于FOB)。
  • 买方承担

    货物装上船后的其他费用(如目的港卸货费、进口清关费、关税、保险费等)。

(3)运输责任

  • 卖方负责:租船订舱、支付运费,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装上船并通知买方;
  • 买方无需参与运输安排,仅需在目的港收货。

(4)保险责任

  • 买方自行投保:与FOB相同,卖方无义务投保,但必须向买方发出“充分的装船通知”(如未及时通知导致买方无法投保,货物在运输中受损,卖方需承担赔偿责任)。

CIF(Cost, Insurance and Freight,成本、保险费加运费)

定义: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后,风险转移给买方,且需支付货物至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

(1)风险划分

  • 与FOB、CFR完全一致:货物装上船时风险转移给买方,卖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。

(2)费用承担

  • 卖方承担
    • CFR下的全部费用(装船前费用+出口清关+海运运费);
    • 货物至目的港的保险费(核心区别于CFR)。
  • 买方承担

    货物装上船后的其他费用(如目的港卸货费、进口清关费、关税等)。

(3)运输责任

  • 卖方负责:同CFR,租船订舱、支付运费,安排货物装船。

(4)保险责任

  • 卖方必须投保
    • 按合同约定投保最低险别(通常为“平安险FPA”,如买方要求更高险别需另行约定并承担额外保费);
    • 保险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10%,保单需转让给买方(买方在货物受损时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)。

三大术语的核心对比

责任维度 FOB(装运港船上交货) CFR(成本加运费) CIF(成本、保险费加运费)
风险划分点 装运港货物装上船时 装运港货物装上船时 装运港货物装上船时
运费承担方 买方(租船订舱) 卖方(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) 卖方(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)
保险承担方 买方(自行投保) 买方(自行投保) 卖方(投保最低险别)
卖方核心义务 交货至船上,协助买方运输 交货至船上,支付运费 交货至船上,支付运费+投保
买方核心义务 租船、付运费、投保 投保,目的港收货 目的港收货(凭单付款)

共同点与关键注意事项

(一)共同点

  1. 风险与费用不同步:风险在装运港转移,但费用可能由卖方承担至目的港(如CFR/CIF的运费);
  2. 象征性交货:卖方只要提交符合合同的单据(提单、发票、装箱单等),即使货物受损,买方也需付款赎单(后续凭保险索赔);
  3. 出口清关卖方负责,进口清关买方负责(所有INCOTERMS 2020术语的通用规则)。

(二)注意事项

  1. 版本明确:合同中需注明术语版本(如“CIF鹿特丹(INCOTERMS® 2020)”),避免歧义;
  2. CFR的“装船通知”义务: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装船,导致买方无法投保,货物损失由卖方承担(案例:货物在运输中因自然灾害受损,买方未投保,卖方因未发通知需赔偿);
  3. CIF的保险责任限制:卖方仅投保最低险别,买方如需覆盖战争险、罢工险等,需在合同中明确并承担额外保费;
  4. 卸货费划分:目的港卸货费(如码头操作费、吊装费)默认由买方承担,如需卖方承担,需在术语后加注(如“CFR汉堡(含卸货费)”)。

应用场景总结

  • FOB:买方掌握运输主动权(如指定船公司),适合对运费波动敏感或有固定物流合作的买方;
  • CFR:卖方控制运输成本,适合双方信任度较高、买方无需参与运输安排的场景;
  • CIF:卖方一站式安排运输和保险,适合买方对海运流程不熟悉或希望简化操作的场景(需注意保险覆盖范围)。

通过明确以上责任划分,可有效避免贸易合同中关于风险、费用的纠纷,确保交易顺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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