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运作为国际贸易中重要的运输方式,通常涉及巨额货物和复杂的操作流程。一些情况下,货主在遭遇货物丢失时,不仅无法获得赔偿,反而还要倒贴钱给船主,这究竟是为什么呢?
船舶不负全责
根据《海牙规则》等国际公约,船舶对于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只承担有限责任。通常情况下,船舶的责任上限为每公斤货物价值的2特殊提款权(SDR),该上限与货物的破损程度无关。由于SDR与美元汇率挂钩,且经常波动,因此这一责任上限浮动较大。
举证责任倒置
在货物丢失的情况下,举证责任往往倒置给货主。即,货主需要证明货物丢失是由于船舶的过失或疏忽所致,才能要求船舶承担责任。在实践中,货主很难取得这样的证据,导致船舶往往可以免除责任。
时效限制
对于货物的丢失或损坏,有严格的时间限制。通常情况下,货主必须在发现货物丢失或损坏后一年内向船舶提出索赔。否则,将丧失索赔权。
强制保险
为了保障货主的利益,一些国家或地区强制要求海运货物投保货物运输险。货物运输险可以补偿货主因货物灭失或损坏而遭受的损失,但需要货主额外支付保险费。
相关问题与答案
船舶责任上限是如何确定的?
根据《海牙规则》等国际公约,船舶责任上限为每公斤货物价值的2特殊提款权(SDR)。
货主如何证明船舶过失?
货主可以提供装卸记录、货物检验报告、航行记录等证据,证明货物丢失或损坏是由于船舶的过失或疏忽所致。
时效限制对货主索赔有什么影响?
逾期提出索赔将导致货主丧失索赔权,即使货物灭失或损坏是由于船舶过失所致。
强制保险对货主有什么好处?
强制保险可以保障货主因货物灭失或损坏而遭受的损失,但需要货主额外支付保险费。
船舶责任上限是否可以协商?
在某些情况下,货主可以通过与船舶达成书面协议,协商增加船舶责任上限。
网友评论